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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何为科技创新券?
A: 创新券是由区科技局发放的现金兑换券,用于鼓励我区企业和创业者充分利用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企业和创业者利用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收取创新券的单位到区科技局结算兑现。
鹿城区科技局一年发放创新券总额120万元。
 
Q: 创新券可用来购买那些服务?
A: 1、主要用于利用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开展的检验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等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
2、企业向科技中介机构购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评)的科技服务。
 
Q: 谁可以申请创新券?
A: 所有鹿城区企业及个人。其中优先支持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名次的企业和创业者,省级以上科技型企业,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和创业者,以及市级以上创客空间企业。
 
Q: 创新券可以用来向谁购买服务?
A: 1、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省级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简称“省级创新载体”);
2、经我局审核的我区企业和我区区级及以上其他地方创新载体。
3、省级重点科技中介机构和鹿城区市级重点科技中介机构。
载体名录可在浙江省创新云服务平台上 www.zjsti.gov.cn 点击”创新地图“进行搜索。
 
Q: 如何申领创新券?
A: 每年3月-12月,企业及载体可通过浙江省科技云服 www.zjsti.gov.cn 自主申领创新券。
企业:登录云平台注册“企业用户”账号,上传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营业执照等附件。资格审核通过后,便可申请创新券额度、查询地方载体名录并预约服务。
载体:登录云平台注册“地方载体用户”账号,填写载体简介等信息,并上传工商注册地文件(中介机构请上传市级及以上重点中介机构文件)等。通过审核后即可提供服务并收取企业支付的创新券。
在公众号主消息页面回复“13”可查看创新券申请流程全解——《手把手教你申请科技创新券》
 
Q: 我可以申请多少额度?
A: 同一企业一次性申领不超过3万元,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每个单位全年低于5000元的服务可全额抵用,超过5000元部分抵用50%,全年合计不超过5万元。
 
Q: 创新券如何兑现?
A: 1、创新券需在有效期内及时使用与兑现,逾期不得使用与兑现。
2、创新券兑现应提供的申请材料:
(1)《兑现申请表》一式两份 ;
(2)服务记录、技术服务(交易)合同、发票等凭证各一份装订成册;
(3)创新券兑现时间:当年9月-10月和第二年4月-5月。